| 2007年11月第1期 - 总第31期 | |
| 留学中介机构最新名单公布 三条途径可投诉违规 | |
| 中国教育部四月二十八日举行新闻发布会,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司长曹国兴介绍说,到目前为止,全国经过认定的自费留学机构一共是270家,自费留学中介活动已经逐步走上规范运行的轨道。图为曹国兴接受媒体记者采访。 教育部近日公布今年第五次更新后的全国398家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。 上海市教委已在其网站( www.shmec.gov.cn )上公布了申办留学中介机构的条件。如有社会单位欲申请设立开展留学中介服务的机构,可根据教育部、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发的规定,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申办。基本条件是:属于本市教育机构或教育服务性机构;与国外教育机构或高等院校有稳定的合作关系;有固定从事留学咨询的工作人员;有一定的经费和办公场所。 上海市教委日前还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留学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的途径。拟留学人员在合法留学中介机构办理有关留学事宜过程中,如发现违规行为,投诉途径有3条: -向公司投诉受理部门或总经理室投诉; -向上海市消保委投诉; -向行业主管部门—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、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、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投诉。 市民发现未经批准的留学中介机构,可向市工商行政部门举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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